去年10月上班,一直到今年7月初未签订合同,我该怎么办
你从去年10月上班,但直到今年7月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从去年11月起至今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坚决要求签合同。 签合同以前的工资应当发给双倍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妥善保存一切可以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签到表、工资发放表等等,这样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也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你不用担心,关键是保存好上述提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