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9日晚五点,同行七人到罗马花园吃自助餐,晚九点半左右离开。于2011年07月20日凌晨三点至七点间,前后三人出现了上吐下泻,并伴有发高烧的迹象。出现情况的第一反应及时就医,经过化验等一系列检查,医生确诊为是吃了不洁或腐烂食物造成的“急性肠胃炎”。我立刻给罗马花园打电话,当天上午罗马花园的代表刘经理到医院探望病人。与此同时,又有就餐的另外两人出现了呕吐情况,也一并告知了刘经理。截止到7月20日中午,已经造成了五人的食物中毒。刘经理给我们的说法是:老总不在家,让我们安心养病,罗马花园做的是品牌和信誉,大家病愈后罗马花园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7月25日出院后,罗马花园的战经理开始带头抵赖,不承认我们去就餐。难倒诺大个罗马花园可以出尔反尔吗?难倒这个社会就这么没有王法吗?
1.建议播啊春好当天就餐的发票等。如果没有,可以用交通票、短信(例如告知好友在罗马花园吃饭)等证据,同时也可以寻找相关证人。
2.。先同罗马花园进行协商,如果觉得自己的力量薄弱的话,可以请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卫生部门等介入。
3.如果谈判破裂的话,只能走诉讼途径了。可以集体诉讼,找有经验的律师代理。
如果期间遇到很多阻力的话,建议可以利用媒体、上访等方式给企业施压,也许这样能迅速的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长期的诉讼。
首先祝你早日康复,同时,奉劝一句,夏季尽量少在外面用餐。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无论哪方面的,你首先想到的是,应该收集证据,保留证据,这是关键,我们是法制国家啊,只要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违法行为的,法律都将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记住: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解决,而且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