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对他没有感情了,只想离开他
我想离婚,但他不肯,怎么都不肯,怎样才可以起诉离婚,具体怎么操作,可以实现吗?要多久?
你可以直接以感情不合到婚姻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等你收到法院第一次判决书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向法官表明你坚决离婚的态度,基本上法院都会判决离婚,这些是婚姻法规定的基本离婚条件,如果你能有对方外遇、不良嗜好等破坏婚姻感情的证据,一同提交,离婚的胜算会更高一些。
可以哟,如果你对他没了感情,可以起诉离婚的,要不就分居麻,有很多的办法哦~~~
从现在起,分居另过。
经过一个月,你既能完全搞清这套程序,也能差不多搞清你俩究竟是咋回事。
如果还搞不清,再续一个月……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先分居过,然后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了。
离婚不是儿戏,不是谁想离就离的。离婚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不能以个人意志而定,今天想跟他过,明天后悔了,不跟他过了,这样就未免太随意了。感情需要双方共同培养,想想当初,为什么选择他,说明他身上必定有你喜欢的一面,我建议你,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仅仅是不想跟他过了的原因,还是静下心来,多想想你们的过去,多想想他的好处。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双方父母、特别是孩子等诸多问题都很现实,多想想孩子的将来,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自古有夫妻还是原配好这一说法,当然,如果对方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比如家庭暴力、外遇、其他违法行为及不良嗜好等且屡教不改,可以向法院明确提出,法院会支持你的。正如三楼所说,离婚愿望可以实现。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