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老人有个工厂,老人有工厂产权证明(解放前买下的房产的契约),解放后公私合营,文革打成右派,自然工厂不再由老人管理。落实政策后,除工厂外其余都给予了补偿。现在子女找到了产权证明,和相关政府出具的认同证明。是个几十年,那里房子还在,但已经不知是什么单位在用。请问子女是否可以根据相关证明要回产权或得到补偿
虽然老人有工厂产权证明(解放前买下的房产的契约),以及现在子女找到的产权证明,和相关政府出具的认同证明,但现在是否仍享有厂房的所有权,需要弄清楚当年老人是以什么形式参与的公私合营。
按照国家公私合营的政策,公私合营后的资产属于公私合营单位,如果老人的子女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房屋没有作为合营的入股财产,则厂房还应归老人所有,否则老人子女无法要回产权或得到补偿。
否,中国法律诉讼权最长20年
··这是政策遗留问题,不属于法律处理的范畴,也不瘦诉讼时效的限制。
应当通过信访渠道,通过落实私有产权政策解决。
物权不受时限限制。可以到政府和房产等相关部门找领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