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电动车放在家门口,当天正准备用电动车带着孩子外出办事,这时前面过来一位40多岁的大嫂手里拿个东西急匆匆让我朋友给看看,也没注意她当时就站在了电动车的前面,当时朋友家3岁的孩子把电动钥匙就打开,玩了两下车就跑了,把那位大嫂撞倒在地。当时就把她送去医院(私立骨科医院,受害人家属要求去的),拍了片子,医生说腰部轻微骨折,又做了CT,没事,住几天就可以回家养着了。医生说她之前腰部也有错位的毛病,不知怎么过了三天,受害家属说要动手术,现在动了手术花费2万多元了,还没有出院,,我急想知道关于这个问题的赔偿问题,我朋友不能全出吧?
您好!
1、责任问题争议不大,主要看赔偿的数额问题。
2、这里就需要明显小孩子撞到她后,是否是导致她动手术的主要原因。因为在医院检查的时候,有提到过她有旧伤。
3、因此,在确定她的伤情,最好做一个伤残鉴定,特别要注意她原来的伤情是否是构成此次动手术的原因之一。
如果是因为骨折动手术,这钱只能由你朋友出。因为那大嫂站的位置没有错误,受伤由小孩玩车所致,你朋友要负全责。
受伤由小孩玩车所致,而小孩又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你朋友做为他的监护人当然要负全责
监护人负全责
3岁小孩玩电动车撞伤人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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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标题其实已经说得明确,那就是小孩玩车撞伤人。我来告诉你:责任在小孩,但小孩是未成年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他的责任应该由你朋友来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贴、营养费都应该承担。因为他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侵权行为法》规定的都是非常明确。
至于那大嫂有无责任,关键看她对事故的发展有无过错以及有多少过错,其责任有无就是根据其过错来确定的。所以,你们可以围绕此来考量、研究、准备。不过,从你目前所谈的情况看,看不出大嫂有什么过错。
在这里,我想对你的朋友说一句:尽快、尽量与大嫂家协商解决,以减少一些经济损失。
负责,难办。建议和解。
当时就把她送去医院(私立骨科医院,受害人家属要求去的),应该去公立医院,不能由着她。
拍了片子,医生说腰部轻微骨折,又做了CT,没事,---这私立医院就会要黑心钱。
住几天就可以回家养着了。医生说她之前腰部也有错位的毛病,不知怎么过了三天,受害家属说要动手术----前面说了没事。怎么又要动手术。所以你要搞清楚,她动的是什么手术。
首先要做伤情鉴定,确认伤情是否为电动车撞造成的。(新伤和陈旧性伤是有区别的。)
如果,电动车撞,是伤情的直接成因,那没说的作为监护人,父母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电动车撞仅为诱因,那只要承担部分赔偿。
如果,确认为陈旧性伤,那基本没有责任。
交给律师吧,这里只是纸上谈兵,真正的解决方法还是要靠你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