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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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兄妹六人,现在爷爷、奶奶已过世,家中的遗留房屋归我爸三哥使用管理,因当时的新申请建房宅基地建设审批需无房产才能办理,父亲与三哥签订协议,将自己名下部分的继承房产转为三哥所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没有进行任何的协议,现面临城中村改造,父亲的其他哥哥,姐姐提出也要拿到自己该得的部分,请问现在我父亲这样的情况还能参与分配吗,该如何分配才是合理的?

··爷爷奶奶的非常成为遗产后,并没有实际进行分割,房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处在带分割阶段。 你父亲原来的表态,因为情况发生变化,可以随之变更,要求继承遗产,并不违法。

使用的继承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重新分配 你父亲与你叔叔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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