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写的男方妈妈名字,结婚后将其改为他的名字,如果离婚这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虽然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买的,且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但在“结婚后考虑到如果有了孩子怕牵扯到上学的问题,就将名字改为他的了”后,房子已经从他妈妈所有变更为他所有,属于赠与行为。只要他父母在变更(赠与)该房子时,没有明确说明只赠给他一人,则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你有权分割该房子。
绝对是,只要是结婚后产生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不管是中奖还是赠送还是合法劳动所得.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实际是男方的。
要看当时在改名的时候有没有明确赠送给你们,如果没有改个名代表不了什么的,还是丈夫父母的财产
结婚后改的是 按日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