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民事法律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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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4岁,在公园骑小自行车时把一个坐推车的8个月小孩刮倒。我要带他去医院说先报警对方家长报警后,交警写我负全责。带他去医院后医生说观察3天,没事就没事了。三天后我跟他联系,他就是不去医院,非要我赔钱。还找上门报110.要的很多。说不给就上法院。

我觉得被讹诈了。寻求帮助!我应如何准备上法院

首先要弄清楚是否交警出具的处理文书,如果是的话,因为交警的执法范围是道路,但不包括小区、公园等场所道路,所以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公园内道路发生的事故应该由属地派出所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 孩子没有大碍,地方就是敲诈勒索。

可以不予理会,让他去法院告就是了,没有什么可怕的。

如果孩子刮伤了,你带去医院,负责医疗费用营养费之类的,上法院也就这说法.

那小孩子没事,那就是讹诈.

建议你最好跟他讲道理,两个小孩子闹的事情,能上法院么?如果私下解决不了,那就上法院,你实话实说就行了.

赔钱要有赔钱的依据,没有依据就拒绝,把你采取措施要求补偿这些证据保留下来,以防被起诉。

他是要600还是1000,还是6000或是10000呀,我已经帮你用八卦看了一下,法院不会爱理的。他就上告上法院,对他也没有好处。联系我QQ:1405378363

你的纠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费用有:医药费(按医院医药费单据和病例对照治疗范围)、护理费(如果住院治疗期间有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损失(住院治疗期间按护理亲属的固定收入计算),损害不严重的话,估计就这些了。

如果对方不治疗,则没有医药费发生,则没有损失证据,不用赔偿了。

必须具有损害后果,才会产生赔偿责任,法律是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的,你可以立刻联系一个律师事务所,委托一名律师,由律师和当事人接触,实在要诉诸法律,所有赔偿都是要置证的,不会让你付冤枉钱的,就是他的孩子死亡了,这也只能是个民事赔偿了结。注意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登门去道个歉,尽量去化解矛盾,不要去激化。

那个交警也是二,这也不是交通事故,先告交警,让那家爱那告那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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