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前天晚上20:00左右,驾电动车穿过一小巷行至马路上。往前行驶15米左右,被身后一小轿车撞上,致使我父亲额头撞地,门牙撞落一颗,并当时昏迷。
小车司机将我父亲送往医院,付了1000元押金。并承诺负担所以医疗等费用。我父亲也就深夜报警立案。昨日早晨,经医院检查,说伤势不轻,完全治疗大概需要1万元左右。
时值昨日下午,该司机突然转口,说我父亲是逆向行驶,以及其它缘由,拒付任何费用。后来得知,该司机有几朋友是交通队里的,在事情发生后对事件进行了处理。
我和我父亲对法律皆不熟悉,只觉得如此被欺侮实在难以忍受。所以想通过法院来还我们一个公道。
可是并不知道像这样的交通事故及司机的人际关系,我们能怎样起诉。而且,像这样的事件,责任方在于谁?
听交通队的那些人说了半天,只听到什么保护事故现场、什么目击证人什么的,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所以,本人恳请熟悉如此问题的有关人士帮我分析一下,我们可以起诉吗?起诉需要些什么?在起诉之前有什么必要的事情要清楚?而且,该司机的朋友是交通大队的,他们所说的什么保护现场什么的,我们怎么回答?以及更多更多的详尽事宜~~~
焦急等待回答!谢谢,谢谢!
本人恳请熟悉如此问题的有关人士帮我分析一下,我们可以起诉吗?起诉需要些什么?在起诉之前有什么必要的事情要清楚?而且,该司机的朋友是交通大队的,他们所说的什么保护现场什么的,我们怎么回答?
回答你的问题:
你父亲当然可以起诉,起诉时需要一个交警大队的对这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就是说在起诉之前,要经过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另外,还会有一个交警大队的调解程序,这对你父亲并无不利,若能调解成功,会省时省力。如果调解无效,你父亲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其实,现场没有得以保护对你父亲并不一定不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责任无法认定的,一般推定机动车承担责任。
关于你提到的对方交警大队有人的问题,其实你可能多虑了,不仅仅因为交警大队不可以随意认定责任,更重要的是:事故车辆应该办有交强险的,除了事故后无论谁的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给予赔偿。你父亲的医疗费约需一万元,仅是交强险差不多就足够赔偿你父亲的了。如果车辆没有办理交强险,则车辆所有人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的部分在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你不用太过着急,你能做的有两点,
1.去交警队咨询下,在事故中你父亲的事故责任到底是多少。一般情况下,因为你父亲是非机动车辆方,即便是你父亲逆向行驶,也最多是只要责任,当然你能证明你父亲是正常行驶的,事故责任的比例也是越小越好。
根据我国实施的交强险规定:在两车有人伤事故中,有交强险的(包括应有交强险的)无责方承担另人伤方总计不超过1000元的医药费及其他像误工,护理,伙食补贴等费用。有交强险的(包括应有交强险的)有责方先承担另人伤方总计不超过10000元的医药费及其他像误工,护理,伙食补贴等费用。如医疗费用超出10000元,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2.去医院照顾好你父亲。
在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且是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10000的话,不是一个太大的事故,只要操作得当,交警也是不能太明目张胆的维护某人(要是将他的责任变小是有可能的但是要变成无责基本上不可能,你不用的太过担心)我们不用走到法院这条路上的。当然需要的时候我们要通过法律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希望你父亲早日平安。
现场不需要保护的,交警的人都拍下来了,至于是哪个方向行使的路边应该有监控录象的吧,看下就知道了,直接上法院,起诉没什么效果
你父亲当然可以起诉。需要做的有:
1、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你大可不必担心对方当事人在交警队有人。
2、保存好在医院看病住院的各项单据。这些都是证据材料,特别是病例。
3、康复出院后,核算好各项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应进行伤残鉴定,给予伤残赔偿金)
4、起诉至法院(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选择对你有利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