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小时候被家里人(我爷爷奶奶)过继给老太爷,双方以字据为证,并有其他人作证,签字画押,我父亲为我老太爷养老送终,我老太爷的房子给我父亲。在此期间我,我 老太爷的起居生活,都有我父亲照顾,我 父亲未成年以前的生活有我老太爷照顾。家里其他人一概不管。因为房照一直没改,现在要动迁,我父亲想把老太爷的房产证改到自己名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谢谢!
需要所有继承人同意。
去百度知道查查,不是很麻烦,好像只要去什么地方过户就可以了。从你的所述中就知道你父亲应该是你去世爷爷唯一的孩子,这种情况,民法上规定,当你爷爷去世时房屋就作为遗产已成为你爸爸的了,过户只是为了以后对该不动产处分时(如买卖),避免纠纷。
··所谓的过继,法律上称之为——收养。
如果是1992.4.1日以前过继的,是事实收养,法律可以认可,之后的,需要民政局登记才合法。
如果是事实收养,是有关系成立,你父亲就是老太爷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去房管局过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