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在一家私人的建筑公司担任管理人员,从2011年2月底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当时在谈待遇的时候只是口头说无双休,但一年有一个月的假,期间自行安排,过年期间不算在内,但来了这几个月,合同我们是签了,但领导一直压在那迟迟不签,问题是真的劳动仲裁了,他们肯定会把合同签了,现在我们五险每个月都在扣,但我在当地社保网查询却显示无此记录,到现在社保卡这些都没有拿到。现在上下班又实行指纹打卡机打卡,从2011年10月4日开始,每天早上6:30上班,中午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晚上6:00下班,工作时间太长了,又无双休,国家法定假也要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请问以上内容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1、合同是签了,但领导一直压在那迟迟不签,并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
2、社会保险(五险)每个月都在扣,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部门而不是在网上查询。
3、实行指纹打卡机打卡,与电子考勤及手工考勤并无实质差异,充其量作弊和由别人代打卡现象少了。单位可也以不实行双休制,但周六上班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平时的延点,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而如果法定节假日也加班了,则需要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无论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还是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都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找别人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去检查。问题很快就可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