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中部一个地级市,房价现在3000左右,我在我买住房(二楼)的楼下,一楼一并买了一个车库,开发商只和我们签了一份转让合同,摘录了几条重要的,其它几条都是付款约定和交付使用约定,请大家帮忙分析下,是否有70年的使用权,还是只有租赁的意思,有没有风险?
车库使用权转让依据:
(一),出让人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位于XXXX编号为XXX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可出售产权的住宅商品房和可出售使用权的车库,根据国家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出让人转让车库使用权。
(二)出让方仅转让本车库的使用权本协议下车库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三)转让使用期限为永久性,受让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车库不属于政府定价,车库使用权转让不以面积计价,车库使用权转让款总价为人民币5万9千元。
(五)其它约定:受让人购买的车库只享有使用权,受让人应同出让人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是否还要交物业费,请大家帮忙看看给点建议,不胜感激! (只有10分了)。
首先不管是房屋,还是车库的的完整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车库)所有权,我看协议的意思你只有车库的使用权,并没有转让取得所有权的意思,实质还是租赁合同,但开发商把租赁期限定为永久其实是违法的,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过了20年就是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其次,并没有转让使用权应该不是专业法律用语,一般说转让所有权。车库也可以办理产权证啊,没有产权证一旦发生纠纷很是麻烦,你得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车库是你的。建议咨询房产局,办理车库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