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6年,八思巴回藏地。忽必烈依依不舍,一直把这位“精神导师”送到青海的阿尼玛卿雪山之下,二人才依依惜别。估计在大都八年多,大和尚得了“氧中毒”,四年之后,八思巴就病死,年四十六。忽必烈闻之震悼,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基本把能用上的好字都用上了。
从八思巴本人讲,他不仅推动了蒙藏之间的关系,又加强了吐蕃藏地依附中原帝国的纽带,确实算个“好人”。而后,清朝帝王有样学样,进一步利用宗教关系加强了对西藏的统治,并推陈出新,创造出达赖、班禅等转世制度,确保了对藏地的统治。
此外,据元末作家叶子奇的《草木子》记载,忽必烈尊崇八思巴,还有以下的一个原因:
世祖(忽必烈)既定天下,从容问刘太保(刘秉忠)曰:“天下无不败之家,无不亡之国,朕之天下,后当谁得之?”刘(秉忠)曰:“西方之人得之。”世祖以八思麻(八思巴)帝师有功,佐平天下,意其类当代有天下。(忽必烈)思为子孙长久计,欲阴损其福,而泄其气。于是,尊其爵至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丰其养至于东南数十郡之财不足以资之,隆其礼至于王公妃主皆拜伏如奴隶。甚而为授记,藉地以发摩顶以足代马凳子以脊,极其卑贱。及其(八思巴)既死,复于西方再请一人,以袭其位,事之一遵其制。其所以待之如此者,盖所以虚隆其至贵之礼,冀阴消其天下之福,以延其(忽必烈的元朝)国家之命。岂知历数不可以虚邀,福禄为彼之妄得?
这种记述,很有可能也是忽必烈的一种心理因素,毕竟元朝皇帝都是大迷信之人。可见,后来的清朝达赖和班禅的转世制度,最早的灵感都是源于忽必烈。
由于八思巴受到如此宠遇,蕃僧在元朝国内的地位日益提高。这些人自恃能为蒙古帝王祈祷行愿,恃恩恣行,成为“色目人”中势力最大的一伙儿。忽必烈即位不久即颁诏书,下令各级官员、军队对藏僧“皆不准欺凌,不准摊派兵役、赋税和劳役”。密宗的殿舍,金牌使者也不能占宿,更不准向喇嘛庙“索取饮食和乌拉差役”,并且详细列明密宗寺庙不能占用的财产名目。
至于施舍赏赐方面,元朝皇帝对密宗僧人的滥赏,数目之巨,骇人心目。仅忽必烈对八思巴一人的赏赐,就令当时的汉人大臣感慨:“国家财赋,半入西蕃。”而且,元朝基本上每位皇帝即位前,都要接受形式繁琐的藏传佛教仪式,“先受佛戒,方正大宝。”由此,元朝皇帝对藏僧赐物赐田,不计其数。举例来讲,据“虞集大护国仁王寺恒方碑”记载,这一处寺庙,就在大都城外拥有水地近三万顷,陆地三万五千倾,并占有山林湖泊鱼荡竹场等二十九处;泰定帝时,大天源延寺在吉安、平江二地就有一千多亩田为“永业”;元文宗时代,川地的大承天护圣寺,一次就获赐十六万九千多顷土地为“永业”。与之相较,云南一地,建孔子庙为学校,元廷仅拔地五顷。没过几年,这五顷地仍为当地的大德寺所侵夺。
由于地位尊崇,有地可图,藏僧来内地也络绎不绝。元朝大德年间,藏地每年平均有千名僧人来内地,其中除一些奉召为帝王宗室做佛事外,不少人是来中原和江南贩运货物求财的。他们往返的巨额费用不仅元政府要“报销”,连交通工具都是元朝政府全程提供。由于贩运货物数目巨大,每年都累死驿马无数。为此,元朝的汉臣痛心疾首地讲:“佛以清净为本,而僧徒(包括内地的汉僧)贪慕货利,一事所需,金帛无算。生民脂膏,纵其所欲。(此辈)又复畜养妻子,行不修法,适足以亵慢天神。比来佛事愈烦,累朝享国不永。”特别可恶的是,不少藏僧身佩金虎圆符,“络绎道路,驺骑数百,驿舍至不能容。”气焰嚣张之外,还常常霸占民房,逼淫妇女,没有一点佛家子弟气象。
可笑的是,元朝统治者,不仅帝王宗室男子受戒,妃主及贵臣妻妾,也常常延诏帝师入家中“受戒”。“其夫自外归,闻娘子受戒,则闭户不入。”如此,“受戒”竟成为贵族妇女与番僧淫乱的绝佳借口,蒙古王公往往戴大绿帽也不悟。八思巴见忽必烈壁画
“妃王寡居者,间数日,则亲自赴堂受戒,往往恣其淫佚,名曰'大布施',又曰'以身布施'”(《草木子》)。这些大和尚平日酒肉不离口,营养丰富,吃嘛嘛香,身体特棒,自然踊跃兴奋地“为淫民服务”,满足那些寡居久旷的贵族妇女欲求。由此,他们又会得到更多的物质回报。“为其徒者,怙势恣睢,日新月盛,气焰薰灼,延于四方,为害不可胜言。”最嚣张时,不仅藏僧敢从监狱抢人,连宗王王妃也敢因争道而拉之下马,痛打恶骂,胆大包天。“事闻,诏释不问”。元文宗时,还颁旨令:“凡民殴西僧者,截其手;詈(骂)之者,断其舌”,对藏僧回护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