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16周岁和俩朋友夜间在烧烤店喝完酒之后,打车回来,在车上其中一人30岁向司机说要开车练练手,司机不同意,就打起来,我孩子用刀另一孩子17岁用斧子给司机造成轻伤害,俩孩子被刑拘,30岁的人当时就跑了,躲起来不露面,现在17岁的孩子家给他取保候审了,说是主要伤害都是我孩子造成的,我孩子现已批捕,我该怎么做?事情都是因为30岁的人引起的,他会承担什么责任?
这要看具体情况,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你的子女可以减轻处罚)、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请律师吧。比较他比较专业
··看过刑法规定,就会一目了然----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刑的,我们法院都是这么操作的,具体能判多重,关键看情节和后果,还有如楼上律师所述的这些因素。就案情看,一般会轻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