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农村有一闲置二层旧屋,年久失修,因在路边,担心台风或大雨天坍塌伤人,请问这种情况屋主要负责吗?
房屋所有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房屋所有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才没有责任。但房屋年久失修,大风大雨一来导致坍塌的,是肯定存在过错的,但台风则不一定。
另外,即便受害人自己不注意,一般也不能减轻房屋所有人的责任,只有在受害人自己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减轻所有人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要负责的。民法上有规定。
本人在农村有一闲置二层旧屋,年久失修,因在路边,担心台风或大雨天坍塌伤人,请问这种情况屋主要负责吗?
··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疏于管理造成他人伤害的,主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但,如果受害人自己不注意造成伤害,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主人的责任。
如果造成伤亡,你做为产权人肯定需要赔偿,对此,民法通则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