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人在吵闹,C插嘴说些不好听的话,A、B两人打了C,而且C头部受伤出血,C从兜里掏出随身带的刀把B胳膊,腰间,及心脏部位,扎了3刀,随后C报警,A、B两人听到警笛逃跑;B因失血过多死在路上,现在C已经被逮捕,请问C该判何罪,B家属应该得到哪些民事赔偿,A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故意伤害,不是防卫,属互殴行为。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9年标准最高约为40万元)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你说的太简单,只说了简单的情况!不好说!
情况太多了!可能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反正罪是不轻的!按故意伤害罪判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