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同居后分手负法律责任吗?女的曾经怀过孕打过胎》
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事实婚姻。此时间以后的,不受法律保护。任何财产关系,除非有证据,则不会有任何法律关系。
不负法律责任!法律上不禁止同居,也没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要对女方进行赔偿。
女方打过胎,怀孕过,可以认为你们是名义上的夫妻,如果有财产上的纠纷,可以按照婚姻法上正式夫妻离婚的规定来处理,即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分手后原则上应当平分。
不付,在法律上不允许同居。如果一个女方和男方同居,女方为男方生了个孩子,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法律上不支持。
新“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