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走会不会有对自己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我这个职位的的前一任只做了一个月,前一任的前一任做了一年多。
如果没有约定有关的违约金,你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一般没有违约责任。
没什么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你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雇主就可以了。
1、在自己履行合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对自己没什么不利影响。
2、依据《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的情形下,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与雇佣方的合同,试用期以外需按规定提前向雇用方提交辞呈,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