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由于没有经过培训,导致业务不熟.由此给公司造成小部分损失,请问:这损失该谁承担,公司还是员工?
如果是非故意、恶意串通操作的话,个人不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小部分损失;
如果是社保操作,违章乱操作的话,可能会承担一定的罚款。
另外,不知道你说的“业务”具体是指哪,造成的损失是否订单问题,请明说。
你说的“业务损失是指部分发货和收款之间的误差.”是否就是多发货物少收了款或者报价错误而导致少收了款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既然是在试用期,你应该没有独立的办理权利,并且也应该还有你的上级审核的,只要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是恶意串通、或者故意行为的话,是不可能要你承担责任的。
但是公司有权力由此解雇你,并且没得补偿。
在试用期间,由于没有经过培训,导致业务不熟.由此给公司造成小部分损失,请问:这损失该谁承担,公司还是员工?
··如果不是故意造成损失,后果由公司承担。
既是在试用期间,又没有经过培训,导致业务不熟,由此给公司造成小部分损失,本身就是公司用人机制的问题, 损失自然应由公司承担。
简单吗,损失自然应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