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寄住在我家,他私自骑着我们家的摩托车上街,撞到一个老人,老人送医院诊断成为植物人.老人家属起诉,法院判我的亲戚缓刑三年郊外执行.(因为他还是个学生)赔偿六十万.判我们家连带责任.我想请问律师朋友,这样也有责任吗?
现在肇事的一方没有能力赔偿,一直在外打工,始终不露面.那一方的人就找人到我们家来搜钱,只要有钱就全拿走,现在我们家都不敢放钱.他们还说是法院的人,有搜查证,请问法院会这样做吗?这样是合法的吗?
现在还有更麻烦的事,就是我们那要搬迁,到时候政府会补贴一些钱给我们家,我想请问他们会冻结我们家的财产吗?法院能这么做吗?那样我们不是无家可归了吗.
请各位好心律师朋友给我答复好吗,谢谢!
既然法院有判决书生效了,就得按判决执行了。如果是确实是法院的执行人员,这属于强制执行,是合法的;
如果说不是法院的执行人员,则是非法搜查和抢夺财物了,你们可以向派出所报案。
你们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向那个肇事者追偿,如果他拒绝赔偿,你们可以在二年内向法院起诉他。
如果你说到的房子是你家的唯一住宅,法院是不可以执行的,即不会让你们“无家可归”的。
拆迁时应该双向选择的,即可以要房子也可以要现金,那么,建议要房子。
连带责任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也就是肇事者没有偿还或没有能力偿还,那么承担连带责任人视为债务人支付钱款,然后承担连带责任人在向债务人提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