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输了,法院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无固定职业无收入,已婚丈夫也无固定职业无收入,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140多平米的房子,价值300多万(案件涉及的金额为50多万)。但该套房产的共有人还有3个,父母及兄弟。而且家庭成员及她本人就仅这套房产。请问这种下,法院能否执行该套房屋,或者说强制拍卖该套房屋?谢谢
房产是多人共有的,显然不能直接拍卖全部房产,但可以其中部分面积折价来执行。
共有物的执行,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办法还是比较多的,在强制析产后,比如折价拍卖变卖等等,也可以采取置换的办法,用一套价格更低的房子来换这套房屋,将其中的差价用于执行。但这类只有一套房而且涉及很多人共有的案子,强制执行是很难的,动不动就会变成涉稳事件。所以就看执行机关的力度和技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