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楼,没有阳台,自己在阳台的位置用砖围了个空间,装一些书和杂物。10年没出过什么问题。但春节那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起火了(后来分析可能是楼上的仍烟头或者放鞭导致的起火,但不知道是哪家。)。厨房东西都废了,屋里窗户已经烧没了,二楼窗户烧裂纹了。今天早上楼上的人来我家要求赔偿。想请教一下,我也是受害者,他们要求我来赔偿有道理吗?我应该陪给他们吗?这事应该怎么处理呢?
是你方的建筑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害,且你方的建筑本身不是合法建筑,因此,要赔偿对方损失。具体数额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损失数额。
你试试找下保卫科,以前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案例,因为不知道是哪家引起火灾,你把所有住户,所有有可能的主户,要求他们共同承担损失。
首先,你自己为的那个空间未征得任何有关部门的允许,为非法建筑;
其次,火灾发生在你家,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他人引起的,那只能推定你对火灾负有责任。
出现这种情况,你们当时一定报火警了,由消防部门找出事故原因,根据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如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你以共同危险起诉楼上住户,困难比较大,关键在于你要举证证明是由于楼上扔烟头或放鞭炮引起火灾的,这很困难,若无法证明,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