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国壮老师在09年7月18日舟山晚报上登了一则维权声明,为维护知识产权。凡本人演唱的舟山渔歌号子,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团体及个人一律不演外。否则,本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据本人所知这些曲子都是舟山的渔民号子,由舟山生命之光俱乐部聘请出钱请他一起演唱的,那么,这些就可以成为他的专利了吗?
专利是指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演唱歌曲属于专利的范畴。
原创歌曲有词或曲的创作人对词或曲具有著作权。要注意的是,歌曲的著作权其中是包括表演权的,即表演权也是属于词或曲的创作人的,而不是演唱者的。
所以,该声明中所涉及的歌曲词曲除非是演唱者本人就是著作权人,否则该声明就是属于侵权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