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南证券一个总称为李总的经理相识。起初总给好的票。后来他说公司的买卖都在他手上。分次交了2万可成贵客,交后不久又说公司快上市了同样分次交2万可成为股东,得原始股利润更可观。照办后给的票每况愈下,接着几次总是深更半夜来电话称明天要与外国公司签合同。软硬兼施要4-5仟。但每次的明天给的票都不理想。与他联系也越感困难。09年发现他的公司真上市了,票号为600369。给他电话发现手机号码变了,历尽努力找到他的新号,给他电话他却完全否认已上市。称要联系再5仟办手续,但5仟交后说手续不用办照给票。给了3只票后手机号又变了。现在他的2次旧手机号跟汇给他的票根大都还在。里面有公司的接钱人姓名与卡号。您说我能讨什么回公道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你可按你的指定去购买股票,后对方违约,则你可根据证据情况考虑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