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婆婆健在,公公去逝之前留有遗嘱,将婆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我老公,老公姐弟三人,请问我老公享有该房产的多少?
1.如果该房产属于你公公、婆婆共有,那么你公公只能对他所拥有的房产进行处分,即一半的房产,这样你老公根据公公的遗嘱就拥有了你公公的房产,即一半的房产。另一半房产为你婆婆拥有。如果你婆婆去世后有遗嘱,房产就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执行,你婆婆的房产就由你老公姐弟三人继承平分,你老公又拥有了你婆婆房产的三分之一,那么你老公总共拥有该房产的三分之二(1/2+1/2*1/3)。
2.如果该房产为你婆婆所有,那么你公公就无权处分该房产,所立遗嘱无效。
虽然“公公去逝之前留有遗嘱,将婆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我老公”,但婆婆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公公只能处分属于他所拥有的1/2所有权,而无权处分属于婆婆的1/2所有权,故该遗嘱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你老公可以继承该房产属于公公所有的1/2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