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跟邻居女吵架,对方的姘夫先动手,用铁锅来敲妈妈的头,然后妈妈跟那个女人对打,爸爸也冲出去,打了那个女人(当时我不在家)。后来报警了,上周五发生的事,今天还没有一个答复。去派出所问,派出所里负责这事的队长好象被他们收买了,说话偏袒对方,形势不太利。还有对方比较强势,自己先动手打人,似乎还要求我们赔偿,他们背后好象有人在指导他们怎么做,现在这个女的住院了(说句实话,双方都是轻伤)。我们要怎么处理,要注意什么,如果要上诉,怎么做?
这虽不是一件大事,但是妈妈是天蝎座的,性格比较刚,不能让她年老受委屈气,而且在二十几年的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望律师或派出所的民警指教。谢谢!
打回来不就得了,现在很多事情要靠拳头说话。忍气吞声不是长久之计!
关键是证据,由于是双方互相殴打,很难判断主要责任方。如果对警方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
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应于本周六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立案。
对其行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向检察机关申诉;向审判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等。
打仗不是好事,发生了也要面对,但一定要冷静千万不可做违法的事,要找人好好调解,最好是找一下那个家要好的人也和你们家不错的人出面调解一下,以后还要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别搞的太坏了,一定要注意和邻居关系近可能处好,不好处的也要敬而远之。你当孩子的更要清醒!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想当今有的部门黑,伸手不见五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