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图片:
山羊会否使中日领土之争再燃?
钓鱼岛上的山羊
3月24日,日本石垣市议会在3月定期会最终本会议上通过了名为“在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捕捉山羊的申请决议”,如果这个决议得到日本国参、众两院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将有大量日本方面人员登临钓鱼岛,这会否使中日间的领土纷争再燃?十分引人注目。
钓鱼群岛是由钓鱼岛(日本人称鱼钓岛,3.6平方公里)、黄尾屿(日本名久场岛0.87平方公里)、北小岛(0.26平方公里)、南小岛(0.32平方公里)、赤尾屿(日本名大正岛0.04平方公里)等5个小岛和冲之北岩(没有中国名)、冲之南岩(没有中国名)、飞濑岩(没有中国名)等组成,而这次发生山羊大量繁殖的地方是钓鱼群岛中的钓鱼岛。1978年,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欲登岛建立灯塔,以向世界宣示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他们说钓鱼岛周边岛上的人们担心他们去岛上建灯塔后前来迎接他们船只迟迟不能到达,作为食物送给他们两头山羊,雌雄各一只,他们建完灯塔后,就把两只山羊放到了岛上,第二年去修理灯塔时,就繁殖成数头山羊,在几年以后,已达几百头。目前大约有五、六百头山羊在岛上。
提出此议案的市议员认为:如果不及时捕获那些山羊,它们有可能吃光岛上的植被,会对自然的生态环境发生影响,因此应该迅速到岛上进行调查并采取保护措施。市议员等要直接到东京走访参众两院和相关省厅,并向他们提出登岛捕获山羊等要求。
据日本方面的说法,日人古贺辰四郎于1885年前后开始在钓鱼岛投资建设泊船处、仓库和贮水场。1895年1月14日,日本主张钓鱼台群岛为无主地,经阁议决定对其进行先占,其后该岛屿即成为日本的“国有地”。翌年,日本政府将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和黄尾屿无偿租借古贺氏30年。1918年古贺辰四郎过世,其子古贺善次郎继承开拓事业。1926年,前述30年租约期满后,日本政府与古贺氏将契约改为逐年签约的有偿租借。1932年,古贺氏请求日本政府出售这些岛屿,并取得其中四岛土地之所有权,而较小的赤尾屿仍为“国有地”。
1945年后,冲绳及钓鱼岛为美军占领。1973年冲绳返回日本后,日本人栗原一家姐弟三人花40万美元将黄尾屿、钓鱼岛、北小岛、南小岛四岛买下,姐姐占有黄尾屿,一个兄弟占有钓鱼岛,另一个兄弟占有南、北两个小岛。而黄尾屿早在冲绳返还时就已租给了日本政府,每次租约20年,最后一次则到2012年有效。其它三岛的租期从2002年10月开始到2003年3月,租金为2200万日元。租期届满后再行签约。
因此钓鱼岛虽在石垣市行政区域内,但是现在是国家租借地区,因此虽然石垣市议会通过了“在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捕捉山羊的申请决议”,还必须通过国家议会和相关省厅的首肯,据说最终决定权在内阁府。
由于有关钓鱼岛的归属问题中日间有争议,因此中日政府对于登岛都十分谨慎,中国极力阻止保钓人士登岛,日本也不准日本人随便登岛。如这次石垣市议会的决议得到批准,将有大量人员登岛,并必将引起中国方面反弹。2001年3月,众议院议员川内博史提出有关钓鱼岛的山羊问题,当时的总理大臣森喜朗和众议院议长绵贯民辅做了书面回答,认为没有必要登岛清除山羊。
2005年3月,石垣市议员拟向市议会提议制定“尖阁列岛日”条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指出: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已通过外交渠
道向日方表明了严正立场。我在此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日方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最终这个提案没有实行。
4月9日,笔者采访日本出身于冲绳的众议院议员下地干郎先时,正值石垣市议员来到他这里陈情,可能是要求他在议会提出钓鱼岛山羊问题。
笔者问∶我刚才也看到石垣市的议员们上您这里来陈情,可能说的就是钓鱼岛的山羊问题。一旦这些问题浮出水面,主权问题又会浮现,对这个问题您是怎样想的呢?
下地说,山羊的问题就是山羊的问题,绝不是领土的问题。我们主张尖阁诸岛(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但是山羊给岛上的环境带来了深刻影响,因此就会发生要清除这些山羊的问题。日本在行政方面禁止人们登岛,这里也充分注意到了台湾方面的想法。日本一方面主张尖阁诸岛主权在日本,一方面又照顾到各方面的想法,不希望在尖阁诸岛问题上产生新的火种。从目前情况来看,山羊问题并不是新火种,而是出现了不得不清除山羊的问题,中国方面和台湾方面都应该理解这个问题。现在应该既要照顾到各方面的想法,也要清除山羊,难道不是这样吗?
笔者说:日本人可不可以登岛抓山羊,最终决定权在内阁府,是这样吗?
下地说∶要是普通人登岛,在岛上盖房子,那就会出现政治问题。现在台湾也主张主权、日本也主张主权的情况下,登岛只会限定在捕捉山羊,不会有其他的问题。
记者说:您认为对方能理解这一点吗?
下地说:应该能够理解吧。我们之间应该存在著这种程度的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