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已过时效,被告方两人(夫妻),其中一人签了庭外和解(庭外和解里面无内容,只确定债务),另一人没签。请问这笔债务是否生效
1、借条已过期?是什么意思,借条只是一个借款合同的凭证,只是证据的一种,不存在过不过期的问题!
2、你说的可能是借款的诉讼时效已经过期,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自然债务,自然债务原则上不受法律的强制保护!
3、其中一人签了庭外和解(庭外和解里面无内容,只确定债务),如果真要详纠,这可以说的上是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律有规定,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当事人自愿旅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你在法律上可以就协议的款额要求对方偿还,至于全部债务,要看对方的个人素质问题了!
4、不管什么情形!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法院的判决相当于废纸一张!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当对方有偿还能力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偿还!!!
1、借条中确定的最后还款期限到期后满两年,就丧失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但如果没有规定还款期限,那么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超过,那么你们达成的庭外和解,只对与你和解的一方有约束力,对另一方无约束力。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没有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对其是不产生任何约束力的。
这要看和解协议具体内容。如果认可债务,并承诺还款,则还是可以另诉的。
你说的不够详细,建议电话联系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