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人打了,因为没调节成,对方被拘留3天,我朋友药费花了2700元,误工18天[每天按100员计算],对方出来说要钱就得去法院,我想请问,这种制安案件如果想民事诉讼的话,一般诉讼期限是多少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会不会过段时间我朋友想去法院诉讼期限过了就诉讼不了了。如果法院判的话,我朋友能得到多少钱,事情起因是我朋友先骂人,先动手的,我朋友没有打到人家,让人家打到他了,属于轻微伤,希望老师们能详细帮我解答下,谢谢!!
第一,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人身损害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即自受害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身受到损害时起算。不知道你的朋友是什么时候出的事儿,如果一年之内,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
第三,出事那天具体的情况,公安机关应该有笔录记录在案,法院在审判时会参看公安机关的笔录进行判断。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朋友的过错比较轻微,你所提出的主张绝大多数应该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四,注意保全好证据材料,主要是医院的病例,发票等等,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根据你朋友的收入情况来定。
这种事情你可以请一下当地的律师解决,特别是诉状的书写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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