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案件中关键的财产证据,需要法院协助证据落实,申请并办理了“调取原案中对方账号资料”,申请近五个月,也未得到法院的答复,因六个月的结案期近,近日收到法院开庭的通知,但案件中唯一关键证据无法落实,直接由此造成证据不足,如被判败诉,将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此前已经过“调解庭调解”调解无效,本次是再次开庭的)
请问:
1.此时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2.何时向法院提出撤诉较有利?庭审前还是庭审时?
3.这种情形如何界定责任?
急急急!需要得到帮助!
谢谢~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案件中关键的财产证据,需要法院协助证据落实,申请并办理了“调取原案中对方账号资料”,申请近五个月,也未得到法院的答复,因六个月的结案期近,近日收到法院开庭的通知,但案件中唯一关键证据无法落实,直接由此造成证据不足,如被判败诉,将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此前已经过“调解庭调解”调解无效,本次是再次开庭的)
请问:
1.此时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没有证据就不能胜诉,还是想法取证问题。
2.何时向法院提出撤诉较有利?庭审前还是庭审时?
··撤诉,可以在判决做出以前都可以。但,需要承担一半的起诉费。
3.这种情形如何界定责任?
··什么责任?法院的责任?有些证据,法院可能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