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文言文:商鞅变法?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卫鞅说孝公伐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发人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答案一: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答案二: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作用: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商鞅变法时为了取信于民,就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但没人去做。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这时人群中有一个人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金。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上下。后来,商鞅变法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商鞅变法为了进一步...商鞅变法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这部分《史记·商君列传》里商鞅就任左庶长之前的对话。当然,步痕旅游网想法:《史记·商君列传》http://www.buhen.com/tour/shanghai-nanjing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商鞅在变法中触及了权贵的利益,再加之变法的不完善,不彻底,才会导致商鞅的自身的失败。这点很重要。以下帮你找了些资料,正反方的都有,知己知彼嘛。希望能给你帮助。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即商鞅变法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基础。教材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为秦开帝业’——商鞅变法”: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奖励军功、加强集权。战国进入中期,由于列国都急于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变法改革运动也被推向高潮。在各诸侯国的变法中,商鞅变法是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1)成长的历程
商鞅从小喜好刑名之学,后来遍学儒、墨、道、兵、阴阳各派学说。受李悝和吴起的影响很大。商鞅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有个人的因素、家庭因素,此外,还受社会时代大潮的影响。建议教师结合相关的史料,设置问题:商鞅为什么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让学生相互讨论,教师深入到学生中间,参与分析,适当启发。
(2)初涉政坛,怀才不遇
商鞅建功立业的首选目标是战国初期最先崛起的魏国。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来到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临终之际,向魏惠王举荐商鞅,魏惠王未予理睬。魏惠王和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失之交臂。后来,秦孝公重用商鞅,进行变法,国力强大。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3)投奔秦国,支持变法
教材从商鞅向秦孝公献策,秦孝公重用商鞅主持变法;商鞅以法家理论为指导,推行变法;商鞅变法,功勋卓著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在秦国政坛的经历。建议课前,请学生利用互联网搜索查询“《商君书》”、和“《汉书·艺文志》”,整理相关史料,增加对商鞅变法的感性认识。
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三次求见秦孝公。前两次求见时,他故意大谈儒家的“王道”治国理论,秦孝公对他所言不感兴趣,“时时睡,弗听”;第三、四次他见孝公时,说出自己治理国家的真正主张,“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说公以霸道”。商鞅的治国理论引起了秦孝公浓厚的兴趣,君臣投机,“语数日不厌”。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商鞅在变法之前同保守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变法即将付诸实施之际,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他们认为“知(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双方展开论战,商鞅批驳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作礼,不肖者拘焉。”又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执行,商鞅通过“南门徙木”取信于民。在变法的实施过程中,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等人唆使太子犯法,阻挠变法的执行。商鞅秉公执法,对二人分别治以劓刑(割鼻)和黥刑(脸上刺字)。此外,还处死了反对新法的旧贵族700多人,从而确保了新法的实施。《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法不阿贵,这是秦国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商鞅本人也因为变法上的功勋,晋爵加封。
建议教师总结: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是法家理论;宗旨是富国强兵;性质是地主阶级的改革;范围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习俗等各个方面。
第二目“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
商鞅变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教材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变法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措施: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建议教师介绍书中“奖励耕织”的插图,加深学生对于“废井田、开阡陌”知识的认识。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统一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利用《商鞅铜方升》插图,加深对商鞅统一度量衡的认识。
第三目“奖励军功、加强集权”
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在富国的基础上实现强兵,进而在兼并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教材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奖励军功、加强集权”的内容: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普遍推行县制;“燔诗书而明法令”。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规定居民要登记户籍。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4)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
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建议请学生阅读教材,全面理解该措施。得出结论: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此外,商鞅还改革了旧的社会风求文言文:商鞅变法?商鞅在变法中触及了权贵的利益,再加之变法的不完善,不彻底,才会导致商鞅的自身的失败。这点很重要。以下帮你找了些资料,正反方的都有,知己知彼嘛。希望能给你帮助。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即商鞅变法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基础。教材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为秦开帝业’——商鞅变法”: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奖励军功、加强集权。战国进入中期,由于列国都急于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变法改革运动也被推向高潮。在各诸侯国的变法中,商鞅变法是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1)成长的历程
商鞅从小喜好刑名之学,后来遍学儒、墨、道、兵、阴阳各派学说。受李悝和吴起的影响很大。商鞅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有个人的因素、家庭因素,此外,还受社会时代大潮的影响。建议教师结合相关的史料,设置问题:商鞅为什么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让学生相互讨论,教师深入到学生中间,参与分析,适当启发。
(2)初涉政坛,怀才不遇
商鞅建功立业的首选目标是战国初期最先崛起的魏国。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来到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临终之际,向魏惠王举荐商鞅,魏惠王未予理睬。魏惠王和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失之交臂。后来,秦孝公重用商鞅,进行变法,国力强大。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3)投奔秦国,支持变法
教材从商鞅向秦孝公献策,秦孝公重用商鞅主持变法;商鞅以法家理论为指导,推行变法;商鞅变法,功勋卓著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在秦国政坛的经历。建议课前,请学生利用互联网搜索查询“《商君书》”、和“《汉书·艺文志》”,整理相关史料,增加对商鞅变法的感性认识。
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三次求见秦孝公。前两次求见时,他故意大谈儒家的“王道”治国理论,秦孝公对他所言不感兴趣,“时时睡,弗听”;第三、四次他见孝公时,说出自己治理国家的真正主张,“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说公以霸道”。商鞅的治国理论引起了秦孝公浓厚的兴趣,君臣投机,“语数日不厌”。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商鞅在变法之前同保守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变法即将付诸实施之际,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他们认为“知(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双方展开论战,商鞅批驳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作礼,不肖者拘焉。”又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执行,商鞅通过“南门徙木”取信于民。在变法的实施过程中,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等人唆使太子犯法,阻挠变法的执行。商鞅秉公执法,对二人分别治以劓刑(割鼻)和黥刑(脸上刺字)。此外,还处死了反对新法的旧贵族700多人,从而确保了新法的实施。《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法不阿贵,这是秦国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商鞅本人也因为变法上的功勋,晋爵加封。
建议教师总结: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是法家理论;宗旨是富国强兵;性质是地主阶级的改革;范围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习俗等各个方面。
第二目“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
商鞅变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教材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变法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措施: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建议教师介绍书中“奖励耕织”的插图,加深学生对于“废井田、开阡陌”知识的认识。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统一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利用《商鞅铜方升》插图,加深对商鞅统一度量衡的认识。
第三目“奖励军功、加强集权”
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在富国的基础上实现强兵,进而在兼并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教材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奖励军功、加强集权”的内容: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普遍推行县制;“燔诗书而明法令”。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规定居民要登记户籍。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4)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
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建议请学生阅读教材,全面理解该措施。得出结论: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此外,商鞅还改革了旧的社会风商鞅变法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这部分《史记·商君列传》里商鞅就任左庶长之前的对话。当然,步痕旅游网想法:《史记·商君列传》http://www.buhen.com/tour/shanghai-nanjing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卫鞅说孝公伐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发人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商鞅变法时为了取信于民,就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但没人去做。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这时人群中有一个人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金。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上下。后来,商鞅变法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商鞅变法为了进一步...答案一: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答案二: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作用: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求文言文:商鞅变法?商鞅在变法中触及了权贵的利益,再加之变法的不完善,不彻底,才会导致商鞅的自身的失败。这点很重要。以下帮你找了些资料,正反方的都有,知己知彼嘛。希望能给你帮助。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即商鞅变法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基础。教材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为秦开帝业’——商鞅变法”: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奖励军功、加强集权。战国进入中期,由于列国都急于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变法改革运动也被推向高潮。在各诸侯国的变法中,商鞅变法是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1)成长的历程
商鞅从小喜好刑名之学,后来遍学儒、墨、道、兵、阴阳各派学说。受李悝和吴起的影响很大。商鞅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有个人的因素、家庭因素,此外,还受社会时代大潮的影响。建议教师结合相关的史料,设置问题:商鞅为什么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让学生相互讨论,教师深入到学生中间,参与分析,适当启发。
(2)初涉政坛,怀才不遇
商鞅建功立业的首选目标是战国初期最先崛起的魏国。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来到魏国,在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临终之际,向魏惠王举荐商鞅,魏惠王未予理睬。魏惠王和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失之交臂。后来,秦孝公重用商鞅,进行变法,国力强大。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3)投奔秦国,支持变法
教材从商鞅向秦孝公献策,秦孝公重用商鞅主持变法;商鞅以法家理论为指导,推行变法;商鞅变法,功勋卓著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在秦国政坛的经历。建议课前,请学生利用互联网搜索查询“《商君书》”、和“《汉书·艺文志》”,整理相关史料,增加对商鞅变法的感性认识。
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三次求见秦孝公。前两次求见时,他故意大谈儒家的“王道”治国理论,秦孝公对他所言不感兴趣,“时时睡,弗听”;第三、四次他见孝公时,说出自己治理国家的真正主张,“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说公以霸道”。商鞅的治国理论引起了秦孝公浓厚的兴趣,君臣投机,“语数日不厌”。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商鞅在变法之前同保守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变法即将付诸实施之际,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他们认为“知(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双方展开论战,商鞅批驳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作礼,不肖者拘焉。”又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执行,商鞅通过“南门徙木”取信于民。在变法的实施过程中,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等人唆使太子犯法,阻挠变法的执行。商鞅秉公执法,对二人分别治以劓刑(割鼻)和黥刑(脸上刺字)。此外,还处死了反对新法的旧贵族700多人,从而确保了新法的实施。《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法不阿贵,这是秦国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商鞅本人也因为变法上的功勋,晋爵加封。
建议教师总结: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是法家理论;宗旨是富国强兵;性质是地主阶级的改革;范围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习俗等各个方面。
第二目“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
商鞅变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教材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商鞅变法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措施: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建议教师介绍书中“奖励耕织”的插图,加深学生对于“废井田、开阡陌”知识的认识。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统一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利用《商鞅铜方升》插图,加深对商鞅统一度量衡的认识。
第三目“奖励军功、加强集权”
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在富国的基础上实现强兵,进而在兼并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教材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奖励军功、加强集权”的内容: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普遍推行县制;“燔诗书而明法令”。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规定居民要登记户籍。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4)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
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建议请学生阅读教材,全面理解该措施。得出结论: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此外,商鞅还改革了旧的社会风商鞅变法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
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
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
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
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
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
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这部分《史记·商君列传》里商鞅就任左庶长之前的对话。当然,步痕旅游网想法:《史记·商君列传》http://www.buhen.com/tour/shanghai-nanjing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卫鞅说孝公伐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发人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商鞅变法时为了取信于民,就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但没人去做。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这时人群中有一个人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金。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上下。后来,商鞅变法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商鞅变法为了进一步...答案一: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答案二: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作用: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