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三年现在合同到了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后是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可以得到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是你主动提出不干的,则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而在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中,公司一直没给你买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为什么不试试呢?!
合同终止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有两种情况:
1、如果是企业不愿再和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你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用向你支付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