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公死亡的条件是什么?权威性的,最好是提供政策文件.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您好!
1、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
三、国冢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以上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你所说下午上班时发现有小问题,下班后去医院就诊,第三天凌晨就死亡了.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算因公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