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接手了一个店面,接手时出了转让费1.8万元,是上家收取的。但是现在房东说店面的转让费上家没权利收取,房东和上家有合同不允许她转让。我和房东找上家交涉过,但上家不正面回答此事。我想请问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能不能把这部分钱追回来?还有就是如果请律师大概需要的律师费、诉讼费是多少?
按照合同的话你当然可以追回,但是很多事情并没那么简单。如果在没有影响你的店面经营情况下,不要去追回这笔钱,因为现在是明显房东想拿这笔钱,那就让房东去交涉,你不要管那么多。否则等你追回钱后房东也会问你要钱的。把矛盾转嫁给他们,让他们去打官司,说不定到后面你的钱自然而然回来了。
有合法合同就能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