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月第二次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至今已过半年了,法院到现在还不判决,也不说是什么原因。
我们没有财产纠纷,分居已经三年,主要是争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原因是男方好吃懒做。。。
一审法院4月开的合议庭,合议庭审理后5月就转交给审委会判决,我有托人打听到合议庭是建议审委会判决离婚并将孩子判给我,可是到现在审委会都未判决。
请问现在我该是怎么办?
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虽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可以通过变通方法延期。
建议:鉴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的观点还是倾斜你的,请你尽量不要与其搞僵了关系,多沟通,多接触,多说好话,多做工作,多求情...天天去找、多多与善。多多的对象嘛是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直至院长,不获全胜不收兵。呵呵,理解我的意思吗?
关于你补充提问中所言审判长询问你要不要接受调解?你不同意,认为一但接受调解,结果一定是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我的观点与你的有所不同。你不必拒绝调解,除时间外还应该给审判长一些空间。当然,你可以提前声明一点,那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不会放弃不可调解,其余的可以商量。
用其他的理由再申请离婚,找个明显的理由,换个法院。
继续离啊,政府机关办事效率本来就不高,再说他们的事情多着呢,又不会单为你一个人解决问题,你放弃了他们也乐得轻松。这种事总是和稀泥,踢皮球,打太极,慢慢耗吧。
你第二次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至今已过半年,且距庭审结束已有三个多月,而法院到现在还不判决,已经超过六个月的审限。究竟是何原因造成现在的局面,需要你仔细打探,以便做到胸中有数。
建议先向主审法官咨询,弄清楚案件迟迟不予宣判的真实原因,同时要求尽快结案。
否则,你可以向法院审委会举报,请求干预并处罚。
我于今年1月第二次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至今已过半年了,法院到现在还不判决,也不说是什么原因。
我们没有财产纠纷,分居已经三年,主要是争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原因是男方好吃懒做。。。
一审法院4月开的合议庭,合议庭审理后5月就转交给审委会判决,我有托人打听到合议庭是建议审委会判决离婚并将孩子判给我,可是到现在审委会都未判决。
请问现在我该是怎么办?
··法院受理普通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3个月内结案,需要延长的,必须经过合法的批准程序,并通知当事人。 你的情况,考虑法院违反了诉讼程序,可以去法院的纪检组举报查处,也可以请检察院举报,要求法律监督。
楼上有些回答我真的已经看不下去了,什么向审委会投诉?什么向纪检组投诉?知道审委会是什么人组成的么?知道审委会是干什么的么?案子在审委会手里,承办人、合议庭是动不了的,你找审委会、纪检组投诉,投诉谁呢?这不扯淡的么?
要说1月起诉之后现在半年了没审结,这个确实没有太多太好的办法。因为最高法院对上审委会的案子有规定的,一旦提交审委会的案子,审委会审理期间是不计入6个月的审理期限的。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依照本院《关于严格执行案
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九条执行。
案情重大、疑难,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自提交
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不计人
审理期限。
法院的审委会都是院长、资深专职委员、庭长们组成,能凑在一起讨论案子的时间不多,所以讨论进度很慢。上了会的案子合议庭自己就控制不了了,无论是结果还是时间上。
所以这就是疑难复杂,合议庭自己决定不料,案件进程缓慢的原因。建议你再等等,并且加强与法官的沟通,正如非常大哥所言,千万别为难承办法官,这样不仅无助于案件进程,而且还会让事情变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