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约定共同经营,但甲方出资一半后从未参与经营.甲方将双方共同缴纳的押金上缴公司作为担保人,收据名为甲方.乙方承租店面,和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公司和乙方进行业务往来,乙方独自经营.乙方按劳取酬,甲方每月提取一定的利润所得.几年后,甲方认为所得过少,要求平分,武力威胁.甲方出钱不出力,乙方付出大量心血在经营上,所获劳动报酬均为自己辛勤劳动所得.且几年支付甲方出资额5倍以上的利润,不愿意何其纠缠不清.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应该说照你说的情况,你们之间的合伙关系是成立的。你要保存你们之间关于共同经营,你们出资、你给他分红、你独立经营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你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会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你可以以你对合伙经营贡献较多为由,要求解除合伙由你独自经营,或要求法院在分割合伙财产时,你多占份额。
法律途径就ok了
大不了 报警 就怕它们沆瀣一气 常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