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为敏感的问题,更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湾问题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然而,美国国防部2010年1月6日深夜宣布最新的对台军售案,允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出售爱国者导弹系统给台湾。
消息一出,一时间成为媒体和国人关注的焦点, 那么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在对台军售中扮演了何种角色,主要向台湾销售了哪些武器,本篇将做简要解读。
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网站首页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1(售台爱国者导弹)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2(售台F-16战斗机)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3(承包升级售台P-3C反潜机)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4(造EP-3侵我领空制造南海撞机事件)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5(售台C-130军用运输机)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6(造U-2窜扰大陆窃取核机密)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7(售台F-104战机对抗大陆)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8(造“黑鸟”侦察机伤害中国)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9(造D-21侦察机犯我领空)
洛克希德-马丁和雷神公司对华十宗罪之No.10(造“坎大哈之兽”无人机窥探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