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试舰战
掘越:没错,那时我在公司干了 5 年,刚 28 岁。七试舰战是我设计的第一种飞机。(最后失败,未生产)
记者:您对公司委任您这样的新人担任设计是否感到惊讶?
掘越:为什么惊讶?公司其实很不景气,我可是为数不多的东大航空系毕业生之一,说不定他们把我当作走出困境的希望。(好大的口气)
-待续-
零战前传Cli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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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第一章 告别零敲碎打主义
1937 年 5
月,日海军将96舰战的后继机型“十二试舰战”的计划命令书向三菱和中岛公司负责人展示。但是因为还不知道是否确定需要研制,因此以掘越为首的三菱公司的“高尔夫狂”过起了有闲阶级的生活。
此时公司没有生意,设计师们无所事事。三菱在名古屋建造了一座飞机制造分厂,这栋三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的二楼是发动机车间,三楼则是机身车间。而胆大包天的掘越二郎把楼顶私自改建成自己的高尔夫练习场,美其名曰“观景台”。他回忆起这段日子的时候总免不了提到一次高尔夫大赛,他是如何在预赛里得到了
88 分的最低分而取得第一(最低分得第一?这算什么规矩),然后又在决赛前感冒没去成,等等等等。
10 月 6
日,掘越在公司里被上司科长服部让次叫住,服部拿出一份正式的“十二试舰战计划命令书”给他看。掘越阅读过上面的一堆数字后一阵头皮发麻。这份命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综合:作为护航战斗机应该拥有比敌军战斗机更优秀的空战性能;而作为截击战斗机则应该拥有可摧毁敌军轰炸机的火力。
2. 速度:在高度4,000米时最高时速达到 500 公里(270英里)以上。
3. 爬升能力:在 3 分 30 秒内上升至 3,000 米。
4. 航程:正规状态下在 3.000 米高度一般速度飞行 1.2 小时至 1.5 小时。在安装附加油箱的超载情况下,3.000 米高度一般速度飞行
1.5 小时至 2 小时。巡航速度时应可持续飞行 6 小时以上。
5. 起飞滑行距离:风速 12 公里时,滑行距离在 70 米以下。
6. 着陆速度:时速 170 公里以下。
7. 滑翔能力:每秒 3.5 米至 4 米。
8. 空战性能:不得劣于 96 式二号舰载战斗机一型。
9. 空战武器:99 式 20 毫米一号固定机炮三型 2 门,97 式 7.7 毫米固定机枪 2 挺。
10.炸弹:超载状态下携带 60 公斤炸弹 2 枚,或 30 公斤炸弹 2 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