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一个同学办档案和户籍。他是合肥的大学生,09年7月毕业的,原来报到证是写的淮北市人事局,未就业,未签就业协议。后来他想放在合肥,让我给他办,当时我不清楚,他说放到合肥人才市场(其实应该是安徽人才市场)。前几日我去问合肥人才市场,办事人员说要放到合肥人才市场必须有单位证明,我就给他找了个单位证明,并且到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把报到证从淮北人事局改到合肥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证上有单位证明上单位的名字。 但是现在我同学知道后想放回安徽省人才市场,不想要报到证上有单位,怕放入档案和以后调动麻烦。请问,报到证上的单位会放进档案吗?现在报到证已经改为合肥人才服务中心了,如果再把档案和户籍放到安徽人才市场应该怎么办?十分感谢!
那位办事人员说的没错,要放到合肥人才市场必须有单位证明,即要有接收单位,这个接收单位当然就是“报到证上有单位”。报到证没有单位是不可能的,没有单位去哪报到啊?
要想没有报到单位,那就不要有报到证了,只是把户口迁移到该地,然后以没有工作单位,只是待业或自谋职业为由,把档案交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代管。
我觉得你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那个同学有点儿“矫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