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澄西新荣基地的新员工,以前是在澄西船厂工作的,现在被硬性分配到大江北面的新荣基地工作,才去了几天,领导就要求我们其中一部分人员,(代理制合同工)住在厂附近,(领导找了一个破房子,一间房要求住10个人,而且环境不是一个差字可以形容,一个微型吊扇,一个蚊帐,一个脸盆,一个床,一和凳),平常,就是下班后不允许你回家,要到星期天才可以回家,差不多就是限制了你的人生自由(万一星期天有工作需要,还要留下来加班,个人认为,可能性极大).为什么不让你回去呢?说是为了你们的安全考虑,怕你们在路上出了什么问题,厂里不负责任,(换句话说也就是必须在你们所租的房子里出了问题才负责喽,那万一在厂外面玩的时候出了问题,又怎么办呢?)还有就是根本就没考虑到我们这帮人,逼近都是江阴本地人啊,要求留下来的人都是比较晚进厂的(86后),没有和厂里签定劳动合同,说是什么代理制合同工,他们这帮人还都基本没有谈对象,就为了这个工作,难道要搭上自己的一生?连香火也不需要延续了吗?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下班后的时间是属于员工自己的,单位无权支配。只要不影响按时上班工作,单位无权干涉员工下班后回家。你们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出辞职并请求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限制你们的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和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