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击炮在中国军队的运用
中国军队装备和使用迫击炮的历史十分悠久。旧中国军队由于炮兵火力十分贫弱,故而在迫击炮诞生之后大量引进和生产,装备部队使用。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成立之后,从敌人手中缴获过大量的迫击炮,并应用于实战。在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领导的正面主战场和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游击战场上,都发生过使用迫击炮击毙日寇高级指挥官的战例,如在1944年6~8月间的衡阳保卫战中,日寇第68师团长佐久间为人中将和参谋长田原贞三郎,于6月28日9点30分被预十师第28团迫击炮连以民国20年式82mm迫击炮炸毙,从而导致第68师团指挥系统完全瘫痪,后又击毙日第57独立旅团长志摩源吉少将;1939年11月7日黄土岭战斗中,八路军第一军分区炮兵连以黄崖洞兵工厂自制82mm迫击炮,击毙日军独立混成第二旅团长阿部规秀中将。这些战例表明,迫击炮,尤其是80~82mm的中口径迫击炮是我军营一级战斗中不可或缺的火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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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对迫击炮的研发和装备尤为重视,先后仿制和自行研制了1963年式、1963年-1式、W1985式60mm迫击炮和1953年式、1967年式、1983年式、W1987式、PP87式等型号的81~82mm迫击炮。其中,1953年式82mm迫击炮在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如1962年11月16日,我部某团于凌晨2点袭击略克图山口之敌,当步兵在进攻中遭到敌机枪火力压制时,我炮排迅速抢占发射阵地,根据敌机枪发射时的枪口焰和声响,判明敌机枪的位置,迅速开火压制敌3个机枪火力点。我方前后共发射82mm迫击炮弹56发,有效支援了这次战斗。这次战斗击溃印军锡克第二营两个连260余人,打通了略克图山口这一交通要道。又如1962年11月18日,我山南炮兵连2班携带一门1953年式82mm迫击炮随同山南支队渗透入敌后,于略马东公路东北侧占领发射阵地并设伏,经过数小时的战斗,先后转移发射阵地3次,发射迫击炮弹80余发,支援步兵消灭从棒山口、达旺撤退之残敌700余人,摧毁一个榴弹炮连并缴获吉普车、牵引车等汽车20余辆。此后,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迫击炮再次发挥作用,伴随我军取得节节胜利。可以说,迫击炮是我军手中的一件有效武器,我军对其运用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67式82mm迫击炮右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