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般情况下欠条无效,因欠条上所列的义务人并不是你本人;
第二:如果你是故意不签自己的名字,并向对方隐瞒真实姓名,则依照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你应当承担因欺诈所导致的民事责任。
如果你是恶意签了别人的名字,借条当然无效,但你的借款关系是存在的,只是难以证明。除此之外借条都是有效的,借条从本质上说是借款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签署合同用真名、别名、笔名、艺名、绰号甚至任何特殊的符号都是有效的,即使是你任意编造的名字也是有效的,签名的最主要目的并不是确定合同关系的当事人,而是确认签名者已经阅读并达成了书面确定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所以只要名字是你签的就是有效的。
借钱,却又不在欠条上签自己真实的姓名,该欠条自然无效。
但原本是简单的借贷关系,如此一来就演变成诈骗,性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