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您所说的适当照顾原则,我想请问你个问题,老大(男)和老三(男)相继去世时间差不多为92年和95年,当时孩子只有3岁,都由母亲抚养,生活极其困难,全都依靠外婆外公的支持,如今一个23岁一个19岁,婆婆于05年去世,公公于10年去世,大女儿家财千万,有提出要分家产,2女儿生活也算富裕,也有分家产的要求,还一个儿子生活也算小康,要是这种情况老大和老三的小孩能不能分多少遗产??
公婆去世,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公婆的财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五个子女共同继承。法定继承不以继承人的家庭现状发生变化,因此,只要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利,就可以依法继承。
故,公婆的遗产将分为五份,五个子女各得一份,老大和老三的继承份额,由其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