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村委会签订了一块土地的租赁协议,但最近村委会又将旁边的一块地租给其他的人,他再里头,我再外边,我的地是他的必经之路,由于我和他的地去大公路的话都得经过一条河,以前在河边有个土道可以走,他在土道从新修了个桥,然后不让我走,那我这块地就是一块没路的废地了。其实他去他的地还必须经过我的地呢。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一、你可以向法院主张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各方本着有利生活,方便通行的原则。
二、对方修桥不让通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你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设定地役权。签订合同,你是供役地,对方是需役地。给你一定的使用费,你的地给他用多久。时间你们自己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