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横路乡吴家村潘信潮家的彩电已用了十年,却在最近发生自燃。工商部门表示,限期使用的家电产品,厂家或商家应该标注安全使用期。前天,记者在走访了市区多家卖场后发现,超9成的家电产品并无相关标注。超9成家电未标安全使用期在上街某家电卖场,记者仔细查看了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水器和电视机4大类20多款产品,无一发现有关安全使用期的标识。记者指着一品牌电饭煲询问导购员,这款产品可使用多长时间,导购员称,十年二十年都没问题,要看怎么使用。记者问:“有没有安全使用期限的规定?”导购员称没听说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国产品牌还是合资品牌,不管是普通彩电还是液晶电视机,都未明确标注安全使用期。询问卖场销售人员,均称并未收到“要标注”的通知,也无法准确说出其负责销售的电视机安全使用期是多久。
在三衢路一家家电卖场和超市,记者看到同样的情况。只有一位销售电压力锅的导购员主动告诉记者,压力锅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其它家电产品均没有相关标识,超9成的家电没有此类标注。
家电超期使用隐患多“其实,家电产品和食品是一样的,也有‘保质期’,也就是安全使用期。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限,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工商人员介绍,以最常用的电视机为例,使用年限过长后,当其受到震动、骤冷、骤热以及尘埃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等,都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引发自燃。
此外,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产品也会更加耗电。据了解,一般高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原耗电量的40%。以一台电冰箱来说,在使用10年后,它的耗电量将变成最初使用时的2倍。
“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厂家、商家应该通过说明书或标识,明确告诉消费者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避免由于不知情而造成的伤害。”工商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