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老家在重庆农村,公婆在老家开着个不大不小的石场,生意还算不错,收入在当地来讲也还算可观,而且据说他们在当地还小有名气,在外人看来,公婆还真是很好的人,觉得他们很能干,能做生意,能开厂,但是他们对自己子女的行为真的好极品啊,下面就让大家看看我家的极品公婆。
公婆的七大罪状:
一、结婚的时候,我们不回老家办,但为了给他们顾面子,我们回去办了酒席,去前说好给我们2-3万块回昆明办,结果就给了5000块,还啥解释都不给。5000块就够我们一行四人往返昆明与重庆的路费。
二、婚前说要给我们首付款买房子(而且是在我妈和姨面前承诺的),而且要买大房子,小的不买,婚后只字未提,只是说房子慢慢会有的,对于之前的承诺抵死不承认。
三、婚前我妈跟公婆说,婚后不管生男生女都不能嫌弃,而且只养一个孩子,公婆说当然,不管孙子孙女都一样,绝不重男轻女,结果等我生了女儿,公公不让婆婆来照顾我,婆婆自己跑过来,公公连准生证都不让婆婆带过来,因为他压根就不想承认孙女。婆婆来是来了,我很感激她那么远赶过来,但是没想到她过来是为了骂我妈,说生女儿都是因为我妈不带我去检查,生女儿香火断了,子孙后代都没了,不管三个五个,非得生到儿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