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2月18日到南京出差,住在南京位于中山路的4星级新纪元大酒店。她和一位女同事同住。20日早上退房时,酒店前台声称其居住的房间19日晚上18:50开始点播了收费电视,就是那种很黄很暴力的电视节目,要加收费用88元。LP他们一干同事19日下午18:05左右离开酒店前往湖南路吃饭。到晚上22点多才回酒店。
LP和她的同事当场对这个消费表示质疑,酒店大堂一位看上去有点像家庭妇女的50多岁的女经理摸样的人出来,很不耐烦地说,就是你们房间的纪录,肯定是你们看的,还拉出酒店IT的人拉出了纪录单(点播的节目好像叫“美女二合一”)。奇怪的另外一个记录单上除了LP的客人门钥下午16:30左右离开房间(她们到同事那里聊天了)的纪录上另外有19:45酒店酒店员工进入房间的记录。
LP当场要求他们出示酒店录像,这个中年妇女很嚣张地说:“录像是没有的,IT记录说明就是你们看的。”LP她们离开南京的火车还有30分钟就要开车了,这种情况下,她们不得已现付了这88元去赶火车,好在一同去出差的还有几位同事是第二天离开南京,于是由其中一位留下来继续处理,这位同事决定报警,出警的两位南京鼓楼警署警官中一位姓刘,警官还是比较负责任的,当场要求酒店出示录像,这个中年妇女依然声称没有。警官自然不信她那套说辞,录像确认的结果如LP她们所说,的确于18:05离开酒店,直至19点多没有回来,至此酒店才算理屈词穷,同意退回88元。
问题是,这个所谓的四星级酒店,硬件设备马马虎虎,可以下问题实在值得酒店管理层好好总结:
1、不是清洁时间,怎么会有员工私自出入客房?
2、酒店大堂经理态度恶劣,形象不佳,是否也属于硬件不合格的范畴?
3、酒店IT记录如果是真实的,只能说明有酒店员工乘客人不在偷偷地收看收费电视,管理相当混乱。
4、4星级酒店公然播放很黄很暴力的节目,是否得到南京市精神文明办的批准?
在这里表扬南京警察的效率和公正负责的态度,我们很喜欢南京,希望酒店那位不符合4星级酒店专业水准的的中年妇女的形象和酒店不规范管理的现象仅仅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