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11日电(记者王圣志)中纪委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通报发出后,安徽省人事厅日前发文,就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规定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承办或转包。
安徽省规定,今后将杜绝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培训团组和考察团组,杜绝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组团,与项目无关的“搭车”人员一律不得派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等文件规定,不得超标准申领经费,不得用公款报销开支标准范围以外的一切费用。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培训、考察渠道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批复日程,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不得擅自变更培训或考察路线,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