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汛期的文物安全,根据泰山景区汛期安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景区文物宗教局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并于7月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与有关部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景区内的寺庙、桥涵、牌坊、亭阁、盘道及刻石的消防设施、避雷装置、泄洪情况、用火用电状况和古建筑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经过一个多月的拉网式排查,景区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自费检测了避雷设施,疏通了泄洪管道,改造了老化线路,加固了碑碣刻石,对一些古建屋面也进行了扶垄勾抹。同时,对一些重要景点和重要的古建筑采取了严密有效的人防、技防与物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泰山景区汛期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8月14日,市文物局领导对中天门和红门两景区汛期文物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景区所开展的一系列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