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东省旅游部门获悉,新的《旅行社条例》还未正式实施,该省部分旅行社就开始酝酿5月1日后旅游线路产品涨价的计划。
据了解,在近期的山东省20强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上,部分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即将实行的新的《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零负团费”等低价竞争行为做出限制,将使以往超低价的“购物团”失去存活空间。这种情况下,势必会促使旅行社提高一些旅游产品尤其是“购物团”类低价产品的报价。
对于此前国内某些旅行社抛出的“1元钱游香港”等绣球,临沂国旅负责人表示,新的《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规范、有序经营等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经营中,旅行社一旦有违规或欺诈的行为,将承受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出的10万元~50万元的重罚,这将使虚假宣传有所顾忌。伴随一些旅游线路产品回归应有的价格,旅行社的服务也将有所提高。
“新条例实施,我们也确实有涨价的考虑。”山东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仅凭少数几家旅行社甚至一两个地区的旅行社抬价肯定不行,旅行社必须回到做精品、提供优质服务的路子上,通过优化产品,细致服务,提高信誉度来抵消涨价。”